|
|
|
|
延吉首次对野生动物损害案件作出补偿http://jl.house.sina.com.cn 2007年10月30日10:03 延边新闻网
记者从延吉市林业局获悉,延吉市将有32家农户领到野生动物损害补偿金,这将是延吉首次对野生动物损害案件作出补偿。 据了解,随着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的增长,野生动物对群众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,近几年,延吉市周边山区经常会有野猪等野生动物出没,野猪毁地事件频繁发生。今年8月6日,延吉市政府根据《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》和《实施细则》规定,制定了《延吉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》,并在市林业局设立了补偿管理办公室。 据调查,目前延吉市并未发生野生动物伤人事件,但损毁农田现象较多,其中依兰镇、三道镇共32户居民受损。延吉市政府决定,将对这32户受害农户作出补偿。按照规定,损毁农作物的,比照受损作物前3年单位面积的平均产量和当时当地市场价格的60%实施补偿,建议32家的补偿金额共为35564元。 延吉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提醒,受害农户必须在发生野生动物损害事件5日内到当地林业部门报案,或到延吉市补偿管理办公室报告受损情况,填写《补偿申请表》,提交证明材料,延吉市补偿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433-2360123。
【发表评论】
|
|||||